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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无锡金杨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产金额的投入新项目的议案》,赞同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中的“高安全性能量型动力电池专用材料研发制造及新建厂房项目”“补充流动资金”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产金额的投入新项目。根据《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2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61.4089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7.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3,143,471.3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6,827,630.75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76,315,840.5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2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做了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3〕214Z0007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截至到公告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
注2:截至公告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尚未到期的银行大额存单金额为30,000,000.00元。
公司“高安全性能量型动力电池专用材料研发制造及新建厂房项目”已实施完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6,789.99万元,项目予以结项,节余募集资金11,015.36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后续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募集资金节余根本原因包括:加强项目建设各环节费用控制、监督及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与优化,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费用,形成资金节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一定的利息收入,同时募集资金存储放置期间亦产生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高安全性能量型动力电池专用材料研发制造及新建厂房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公司计划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1,015.36万元(实际金额以后续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投入“无锡金杨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在马来西亚新建电池结构件生产基地项目(金杨马来西亚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以下简称“马来西亚项目”),上述资金将全部用于马来西亚项目工程建设(不含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及设备购置等资本性支出。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后,按照募集资金规范管理的要求办理资金划转和其他后续相关手续。
项目名称:无锡金杨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在马来西亚新建电池结构件生产基地项目(金杨马来西亚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购置土地约6.4万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约5.8万平方米,将建设两座单层厂房、三座二层厂房等,开展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的生产、销售和技术研发
公司马来西亚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已取得江苏省商务厅《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及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并在外汇管理部门授权的银行完成境外投资外汇登记。
公司部分客户及目标客户陆续在马来西亚设立生产基地。因此,公司选择将马来西亚作为公司的海外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生产基地,可以就近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及更快捷的配套服务,亦有利于马来西亚设立生产基地的产能消化。
同时,未来马来西亚作为公司海外生产基地,直接销往东南亚、欧美等其他几个国家也具有便利性。
近年来,全球各种不确定性事件频发,增设马来西亚基地有利于分散产能集中的风险;同时,在目前国际政治经济环境面临慢慢的变多的挑战的情况下,公司海外生产基地的设立,更有助于在规避地理政治学风险带来的诸如关税壁垒等不确定风险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3)领先的研发能力与雄厚的生产实力为本次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保障公司在电池精密结构件及材料领域形成了丰富的技术沉淀,打造了从封装壳体、安全阀到镍基导体材料的一整套产品体系,产品丰富度位于行业前列。尤其在圆柱电池封装壳体领域,公司是行业内少有的可以同时实现圆柱封装壳体和安全阀规模化配套生产的领先企业。企业具有长期稳定、理论知识丰富、具有多年实践开发经验的技术团队,紧密围绕电池精密结构件及材料的前沿需求来做研发技术。掌握了锂电池断电释压三重防护结构件技术、低电阻高通流锂电安全阀技术、高容量锂电池封装壳体技术、镜面耐腐蚀锂电池封装壳体技术等6项核心技术,是国内少数持续深耕电池精密结构件及材料领域并具备突出技术优势的企业。
此外,公司凭借先进的模具设计制造工艺与成熟的品质控制体系,打造了出色的工艺控制优势能力,在产品的高精密度、高出货量的背景下,是行业内少有的可做到长期质量稳定性的电池精密结构件及材料供应商。公司领先的研发能力、雄厚的生产实力为本次项目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综上,公司马来西亚项目建设,旨在为开展东南亚区域业务打开境外窗口,系基于公司全球发展的策略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在国际市场的知名度,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要求。
基于可行性研究报告,马来西亚项目内部收益率(FIRR)为6.24%,投资回收期为8.81年。项目拥有非常良好的经济效益,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目标。(项目经济效益分析数据系基于目前市场状况及成本费用水平估算的结果,不作为盈利预测,不排除由于市场风险、行业风险及不可预见的其他风险对项目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性,存在估算数据与实际有较大的差别的可能。)
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入马来西亚项目是考虑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整体经营情况,从业务发展实际的需求出发,经过审慎研究后作出的合理安排,有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符合公司的发展的策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具体办理与项目变更和实施有关的所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相关协议、申报监管部门审批程序、组织实施等。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项目完成之日止。公司将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马来西亚项目募集资金存储、使用与管理;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上述事项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具体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多方监管协议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等相关事宜。
2025年12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安全性能量型动力电池专用材料研发制造及新建厂房项目”已完成结项,且将节余募集资金11,015.36万元(实际金额以后续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投入马来西亚项目,符合公司当前实际和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安全性能量型动力电池专用材料研发制造及新建厂房项目”结项,并且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入马来西亚项目。
2025年12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安全性能量型动力电池专用材料研发制造及新建厂房项目”已完成结项,且将节余募集资金11,015.36万元(实际金额以后续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投入马来西亚项目,符合公司当前实际和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安全性能量型动力电池专用材料研发制造及新建厂房项目”结项,并且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入马来西亚项目。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金杨精密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产金额的投入马来西亚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产金额的投入马来西亚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保荐人对金杨精密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产金额的投入新项目事项无异议。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金杨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产金额的投入新项目的核查意见》;4、金杨马来西亚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